按产品场景划分的商标许可授权和资格认证要求

Bluetooth® 商标为Bluetooth SIG. Inc.(“Bluetooth SIG”)独家拥有,包括 BLUETOOTH 文字标志、“B”设计图形标志,以及 BLUETOOTH 和“B”设计组合标志(即“蓝牙商标”)。只有加入Bluetooth SIG并获相应授权的会员公司,才能在其产品或服务中使用蓝牙商标。根据Bluetooth SIG 商标许可协议规定,会员必须自行对其产品进行资格认证(更多详情敬请参阅蓝牙商标许可协议)。授予Bluetooth SIG 会员的商标许可不得被再授权或转让。会员公司对其自有产品须如实进行认证,以获得合规使用蓝牙商标的授权。供应商不得代替其客户公司进行产品认证,亦不得将其所获的蓝牙商标使用许可转让于他方。

 

 

本 KBA 旨在为Bluetooth SIG 会员提供参考信息并阐述常见问题。如需更多监管文件、会员协议、政策和其他Bluetooth SIG 规则和指南,请登录这里